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平泉县林威矿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溶剂用石灰岩开采项目 | ||
报告编号 | 承安预评[2016]第015号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陈永甫 | 建设单位地址 | 平泉县七沟镇南杖子村。 |
评价项目组 | 项目负责人 | 马树鹏 | 检测项目组 | 采样人员 | -- |
报告编制人 | 马树鹏 | 检测人员 | -- | ||
项目组成员 | 张福才、那展铭 | 报告编制人 | -- | ||
报告审核人 | 代金丹 | 报告审核人 | -- | ||
现场调查人员 | 马树鹏、张福才 | 调查日期 | 2016.7.15 | ||
采样人员 | -- | 采样日期 | -- | ||
检测人员 | -- | 检测日期 | --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永甫 | 陪同日期 | 2016.7.15 | ||
项目简介 | 平泉县林威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法人代表陈永甫,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2015年矿山生产规模发生了变化,由8.0万吨/年扩增至20万吨/年,于2015年12月向平泉县发展改革局进行了申报,并取得了“平泉县林威矿业有限公司溶剂用石灰岩开采项目”备案证,证号:平发改投资备字[2015]82号。 平泉县林威矿业有限公司所在地隶属平泉县七沟镇镇南杖子村管辖,矿区面积0.801km2,开采深度730m至530m。项目新建设道路200延长米,在现有竖窑基础上增加上料系统,新建原料矿石堆棚、原料煤堆棚、产品堆棚等,竖窑产量不变。 | ||||
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该项目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粉尘:白云石粉尘、煤尘; (2)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低温; (3)化学因素: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氧化钙。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接触白云石粉尘、煤尘、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硫、氧化钙等有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规定:该项目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业中的土砂石开采,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禁止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承担此类工程设计和施工。 (2)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其运行正常。 (3)完善作业场所的日常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并认真保存记录档案。 (4)由于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企业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5)委托外部单位进行作业时,应加强对外协单位的管理,确保外协单位按照本单位的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以确保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 (6)企业应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7)拟建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8)该项目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制度。不适合从事矿山、井下作业者,禁止录用。 (9)该项目在建成生产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购买更加先进的设备,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的影响。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的描述 2、核实建设项目产品类型并进行修改 3、补充完善生产工艺流程的描述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4、补充完善建筑卫生学的描述 5、专家组提出的其他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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