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承安职业卫生检测检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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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第五十八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第五十八加油站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第五十八加油站

报告编号

承安预评[2016]第028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

佟强

建设单位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青松岭镇董家店村


评价项目组

项目负责人

孟凡杰

检测项目组

采样人员

--


报告编制人

孟凡杰

检测人员

--


项目组成员

马树鹏、那展铭

报告编制人

--


报告审核人

代金丹

报告审核人

--


现场调查人员

孟凡杰

调查日期

采样人员

——

采样日期

--

检测人员

——

检测日期

--

建设单位陪同人

佟强

陪同日期

--

项目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第五十八加油站位于承德市兴隆县青松岭镇董家店村,计划总投资120万元,占地面积约1325m2。该改建项目总投资120万元,职业卫生投资3.4万元,总占地面积约1325m2,建筑面积约508m2。该项目为零售业中的机动车燃料零售业,未涉及加工作业。主要销售的油品有:93#汽油、柴油。

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主要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

评价结论与建议

加油站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零售业中的机动车燃料零售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没有对该行业进行分类。

该加油站主要进行汽油、柴油零售等业务,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溶剂汽油、柴油、苯、甲苯、二甲苯等。其中,溶剂汽油、柴油为该加油站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剂汽油职业接触限值为300mg/m3,类比企业工作场所空气中溶剂汽油浓度均低于方法最低检测浓度;柴油是可导致痤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相对较小,且尚未制定接触限值。

苯虽属于高毒物品,但在汽油中的含量不大于1%。

综合以上因素,该加油站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判定为“一般”的建设项目。

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建设施工过程的危害分析与评价;

3、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危害程度预测;

4、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分析与评价;

5、专家提出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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