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承德销售分公司第三十一加油站 | |||||
报告编号 | 承安现状[2017]第048号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赵伟 | 建设单位地址 | 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勃罗台乡白草林村 | |||
评价项目组 | 项目负责人 | 张福才 | 检测项目组 | 采样人员 | 那展铭 | |||
报告编制人 | 张福才 | 检测人员 | 张雪萍 | |||||
项目组成员 | 马树鹏、那展铭 | 报告编制人 | 孟繁博 | |||||
报告审核人 | 代金丹 | 报告审核人 | 马树鹏 | |||||
现场调查人员 | 张福才 | 调查日期 | 2017年6月8日 | |||||
采样人员 | 李志鹏 | 采样日期 | 2017年5月2-4日 | |||||
检测人员 | 张雪萍 | 检测日期 | 2016年5月6日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赵伟 | 陪同日期 | 2017年6月8日 | |||||
项目简介 | 用人单位位于宽城满族自治县勃罗台乡白草林村,本次评价为用人单位第二次评价,用人单位自2014年现状评价以来,运行工艺、储罐规模、设备未发生改变。目前用人单位各储罐、加油机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经营状态良好,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运行正常,运行期间无重大突发事故和职业中毒事故发生。 | |||||||
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主要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1)化学因素: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用人单位为机动车燃料零售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确定本项目为机动车燃料零售业。 通过职业卫生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加油站工作场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溶剂汽油和苯系物,溶剂汽油的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苯的检测值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另外加油员为间断式工作方式,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间短,且加油区为敞开式作业场所。因此,参考《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综合分析,确定该加油站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的建设项目。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 |